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圣爱与圣智 #63

63.综上所述,可知

63.综上所述,可知受造宇宙的每一个事物都显示出与人的相似之处;然而,这一点只能隐约看出来。但在灵界,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灵界也有三个王国的一切事物,天使就在它们当中;他看到周围的这些事物,也知道它们是他的代表。事实上,当其理解力的至内层被打开时,他便在它们里面认出自己,看到自己在它们里面的形像,几乎就像照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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