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78

Life78.“奸淫

Life78.“通奸”也表示做淫秽的事,说猥亵的话,思想肮脏的东西,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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