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2.真理的表象,也就是被包裹的真理,可能取自圣言,被当成了裸露的真理;当人们确认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了虚假;这一事实从一直存在,并仍存在于基督教界的许多异端邪说明显看出来。异端邪说本身并不伤害人。伤害人的,是邪恶的生活,以及利用圣言和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异端邪说中的虚假。因为每个人都生在其父母的宗教信仰中,并且从小被引入其中,后来持守它,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因为他在这个世上忙着自己的事情。那将人定罪的,是活在邪恶之中,确认虚假,甚至到了毁灭纯正真理的地步。因为人若留在自己的宗教信仰中,信神(在基督教界则信主,尊圣言为圣),并出于一种宗教原则照十诫生活,就不会宣誓效忠虚假。因此,他一听见并以自己的方式感知到真理,就能信奉它们,并被引离虚假。然而,如果他确认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被确认的虚假仍然存在,无法根除。一旦确认虚假,这个人就实际上宣誓效忠于它,如果它迎合了他的自我之爱和对自己智慧的骄傲,尤其如此。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主的圣言,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藉这二者施行审判,将善者与恶者分开。“骑在马上的”,也就是骑在白马上的,是指主的圣言。它是指主的圣言,这一点从接下来的13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说“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忠信”(faithful或译“忠诚”、“忠心”等)表示神性良善,因为这就是忠信。论及世人时,“忠信”是指在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处于属天良善的人时(参看744节)。显然,“真实”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这二者,即良善与真理,在论及主的地方,则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参看805节)。由此可知,“按着公义审判”表示通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施行的,因而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233节)。“按着公义争战”表示将善者与恶者分开,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者与恶者分开;当善者与恶者分开时,恶者就将自己投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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