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1

SS91.前面(51

(十)异端邪说有可能取自圣言的字义,但确认它们是真的,是会受到诅咒的

SS91.前面(51-52节)说明,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教义就像一盏明灯,能使我们看见纯正的真理。这是因为圣言完全是由对应构成的,这就是为何圣言里面有那么多真理的表象和非裸露的真理。其中许多适合属世人,甚至感官人理解,然而是以这种方式来理解的: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聪明地理解,智慧人智慧地理解。结果,在圣言中,真理的表象,也就是被包裹的真理,可能被当成了裸露真理;当被确认时,它们就变成了虚假。这就是那些自以为比谁都智慧的人所做的事,尽管他们并不智慧,因为智慧就是在确认某事之前,就看出它是不是真的,而不是随意去确认某种东西。这后一种事就是那些特别擅长证明,并且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的人所做的;而前一种事是那些热爱真理,并被它们打动,只因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应用于生活的人所做的。这些人被主光照,并在真理之光中看见真理。而其他人被自己光照,在虚假之光中看见虚假。

诠释启示录 #213

213.“知道我已经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