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0

SS90.由于此处所

SS90.由于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圣言的神性和神圣,所以对于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补充一个值得一提的经历。一张小纸片从天上降到我这里,它上面写满希伯来字,不过,是用古人所用的那种书写方式来写的。在那些时代,这些字母(其中一些字母现在成了直线型的)是弯曲的,有往上翘的小角。当时与我同在的天使说,他们自己能从字母本身明白完整的含义,尤其从线和每个字母的尖点的弯曲知道这些含义。他们解释了这些字母每一个是什么意思,合起来又是什么意思,并说,加到亚伯兰和撒莱名字上(创世记17:5, 15)的字母“H”表示无限和永恒之物。他们还当着我的面仅仅根据字母或音节解释了诗篇32:2中的圣言含义。总的来说,这些字母的含义是:主甚至怜悯作恶的人。

天使告诉我,在第三层天堂,文字是由以各种方式弯折的弯曲字母构成的,并且每个字母都拥有一个完整的含义;那里的元音显示出一种对应于情感的声音。在第三层天堂,他们无法发出元音i和e,而是用y和eu来取代它们;他们使用元音a,o和u,因为这些字母有一个全音。他们还说,他们不会把辅音念得那么生硬,而是很柔和;正因如此,一些希伯来字母有小圆点在里面,作为一个记号,提醒它们要有一个柔和的发音。他们补充说,念这些字母时的生硬在属灵天堂会用到,因为那里的天使处于真理,真理允许生硬的东西,但良善不允许,而属天国度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良善。他们又说,这些天使拥有用含有某种意义的点和小角的弯曲字母写成的圣言。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成全。(马太福音5:18)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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