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939.“主神,全能者啊”表示因为祂是神性良善。这从“全能”的含义清楚可知,“全能”是指从祂自己而是、存在、能或拥有能力和存活(参看AE 43, 689节);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因为它们在祂里面,故经上说“主神”;由于祂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中拥有全能,所以经上说:“主神,全能者啊。”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可参看AE 685节),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AE 24, 220a, 688节)。
(续)
众所周知,人的内在必须先洁净,然后他所行的良善才能成为良善;因为主说:
你们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只有当人照着十诫停止邪恶时,他的内在才得以洁净。只要人不停止这些邪恶,不如罪一样避开并厌恶它们,它们就构成他的内在,就像夹在中间的一层面纱或遮盖物;这在天堂看起来就像遮蔽太阳、遮挡阳光的日食,也像沥青或黑水的源泉,从中只能发出不洁之物。从这内在发出,在世人面前看似良善之物不是良善,因为它被邪恶从里面玷污了;事实上,这是法利赛人的假冒的良善。这良善是来自人的良善,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当邪恶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被移除时,情况就不同了。
由于在良善能成为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所以十诫是圣言的首要内容;事实上,在摩西和众先知写圣言之前,它们就从西乃山上被颁布了。包含在它们里面的,不是必须实行的良善,而是必须避开的邪恶。由于同样的原因,这些诫命在众教会首先被教导;因为它们被教导给男孩和女孩,好叫人可以通过它们开始他的基督徒生活,而且在成长的过程中决不忘记它们;尽管他如此行。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我的灵魂恨恶你们的素祭、香品、月朔和所定的节期。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1–19)
“祭物”、“素祭”、“香品”、“月朔”和“节期”,以及“祈祷”表示敬拜的一切。“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表示这些完全是邪恶的,甚至是可憎的,除非内层从邪恶中洁净。接下来的话表示,然后,它们就都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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