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诠释启示录 #844

844.启13:18

844.启13:18.“在这里有智慧”表示这就是他们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教义,这教义被视为智慧,尽管它是疯狂。这从“在这里有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论及龙及其两只兽的一切都是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教义;然而,这教义不像它所号称的那样是智慧,而是疯狂。这就是“在这里有智慧”的含义,这一点从前文可推知,即“若没有印记,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没有人能买或卖”,这句话表示除了被承认,因而在教义上被接受的东西外,不可以学习或教导任何东西。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此处的“智慧”是指他们自己眼里的智慧;然而,他们看为智慧的智慧却是疯狂。此处的“智慧”是指疯狂,因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当确认虚假时,就自以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有智慧。当恶人处于自己的邪恶,并设计出一些手段用来向善人行恶时,他们也是这样;那时他们觉得自己似乎很聪明,甚至比其他人更有智慧,尽管在天使眼里,他们看上去很疯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疯狂也被称为“智慧和聪明”,如在以下经文中;马太福音:

主神啊,或天地之主,你将这些事向智慧聪明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马太福音11:25; 路加福音10:21)

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在自己眼中有智慧,在自己面前有聪明的人。(以赛亚书5:21)

同一先知书:

我必察罚亚述王心里骄傲的果子和他眼目高傲的荣耀;因为他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以赛亚书10:12, 13)

又:

琐安的首领极其愚昧,法老智慧的谋士筹划愚谋;你们怎敢对法老说,我是智慧人的子孙呢?(以赛亚书19:11)

又:

他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灭;聪明人的聪明必然隐藏。(以赛亚书29:14)

又:

祂使智慧人退后。(以赛亚书44:25)

耶利米书:

有剑临到巴比伦的居民,并她的首领与智慧人。(耶利米书50:35)

这就是为何巴比伦和其它地方的博士或哲士被称为智慧人(但以理书2:48)。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智慧也论及那些没有智慧的人,以及那些因虚假而疯狂的人。同样,“冠冕”也归于他们,以及龙(启示录12:3),在本章第一节经文中,还归于他的兽;它也论及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

她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用金子、宝石、珍珠为妆饰。(启示录17:4)

同样,恶人被称为“强壮”、“有力”;而事实上,他们一点也不强壮、有力(参看AE 7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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