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834.由于我们已经论述了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所以现在还要说一说属灵-属世之爱,第一层或终端天堂的天使就处于属灵-属世之爱。这爱才是那真正被称为对邻之仁的。由于这些天使在理解力方面和世人几乎是一样的,他们也是属世的,他们的理解力只是略高于他们在世时的理解力,所以他们不像第二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在光中看见真理,而是从教义来接受、承认并相信真理,他们在被允许进入天堂之前,先在这些真理上接受教导。这就是为何在他们当中,只有更聪明的人才知道什么叫对邻之仁;那里的简单人认为,每个人都是邻舍,仁爱就是帮助穷乏的人,向穷人、陌生人或寄居的行善,等等。他们主要考虑人和他们所说的话,不考虑内层,也就是这些话的源头。原因在于,他们是属世的;属世人不会从那些出现在他眼前的事物中抽象出来思考,除非他允许来自天堂的光进入他的属世之光。尽管如此,他们在那里仍被教导:在圣言中,“邻舍”不是指仅在人方面的一个人,而是指在他里面使他成为这样或那样一个人的品质方面的一个人;这种品质使他具有某种性格,一个人的品质或性格来自他的理解力和意愿,其理解力的品质来自真理,其意愿的品质来自良善,理解力和意愿这两者的品质则来自他的爱。由此可知,由于每个人都是一个邻舍,所以每个人都凭他的品质而为一个邻舍;因此,灵义上的“邻舍”是指一个人的品质,他凭这品质而为一个人。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坏人和好人一样是邻舍;然而,在有些情况下,向恶人行善就是向善人行恶。事实就是这样,谁都能凭属世之光看到这一点。假如你不得不从住在你附近的人当中选择一个助手或仆人,然后有十个人被带到你面前,你要从中选择一个,你会仅根据脸蛋来选择吗?还是说你更愿意根据你所看重的某种品质,如诚实、谦逊、虔诚、正直,来选择呢?你在考查他们的时候就会考虑这些。邻舍的情况也一样;要被爱的,是人的品质。由此可推知,灵义上的邻舍是指一个人身上使他成为这样或那样一个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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