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796.“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示摧毁,直到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存留。这从“行事的权柄”和“四十二个月”的含义清楚可知:“行事的权柄”是指摧毁良善和真理的行为;因为刚才提到的“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彻底摧毁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义,以及由此而来的教导、讲道和推理;因此,“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表示摧毁这些的行为。“四十二个月”是指完全的荒废和完结(参看AE 633节),因而是指摧毁,直到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存留。“四十二”也与列王纪下(2:24)中的数字四十二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熊撕碎(参看AE 781c节)。
这一节和下一节论述的主题是对教会的摧毁,当教会的真理变成虚假,教会的良善变成邪恶时,教会就完全被摧毁了。这是由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教义造成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信之教义是教会的教义,而被称为道德神学的生活教义是一种法庭教义或说在外的教义,被认为可以随时为教会服务,但它里面没有任何救恩,因为没有任何信;然而,当与生活分离时,信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因而不能拯救任何人。
人们以为,人凭分离之信的教义能相信有一位神,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圣言是神性,因此圣言所包含的东西都要相信。人的确能知道、思考这些事,甚至能凭理性之光在某种程度上理解它们;然而,他仍没有它们里面那在死后将长久保持的信。因为属于生活的信会保留下来,而与生活分离的信不会保留。每个人都拥有这种生活,只要他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违反圣言,因而违反主。死后,来自这种生活的信就等待着人,因为它来自主,因而属于与人同在的主。由此清楚可知,人凭唯信甚至不相信有一位神;那么他怎能相信其它事呢?由此可推知,分离之信的教义摧毁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死后与我交谈的这些人的状态很清楚地向我显明了。只洁净杯盘的外在,不洁净里面的分离之信的追随者和捍卫者在灵人界短暂停留后,就弃绝了他们在世上所说所信的属于他们信仰的一切;他们要么承认自己为神,要么承认在权力和地狱所知的技艺上很擅长的其他人为神;他们甚至嘲笑他们曾在世上称之为圣的圣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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