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诠释启示录 #757

757.启12:13

757.启12:13.“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表示当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唯信的宗教不被承认,却被视为卑鄙时。这从“见”、“龙”和“被摔在地上”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考虑并感知;“龙”是指教会中那些轻视生活的人;由于那些持守称义的是唯信,根本不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的教义之人尤其轻视生活(对此,参看AE 714b—716, 718, 737节),所以“龙”在此表示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唯信的宗教。“被摔在地上”是指与天堂分离,并被判入地狱(对此,可参看AE 739a, 742, 746a节)。“被摔在地上”在此表示该宗教不被承认,却被视为卑鄙,因为当属于宗教或教义的任何事物与真理和良善不一致时,它便与天堂分离,不再被承认,而是被视为卑鄙。

这种情况首先发生在灵界,然后发生在自然界;因为在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这两个世界行如一体。事实上,一个生活在自然界的人只能像与他同在的灵人和天使那样思想属灵事物,因为属灵事物在人的属世思维之上,在上的事物取决于流注;然而,只有那些内在属灵,也就是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并照真理生活的人才接受这流注。这些人不承认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宗教,而是视之为卑鄙。那些对真理没有情感,除非为了名声、荣誉和利益,从而轻视仁爱的生活之人则不然。这些人不接受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因此他们与地狱合而为一。这些人由“龙”来表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