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614.启10:8.“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表示在仍留在他们身上的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方面,对教会之人的探究。这从之前的事物和本章接下来的事物清楚可知;因为“吩咐他说的天上的声音”涉及这些事物。之前的事物论述了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理解,这可从10: 2–4清楚看出来,在那里,从天降下的大力天使呼喊的“声音”和七雷的“声音”表示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的教会状态品质的显现(参看AE 601–604节)。接下来的事物论述了仍留在教会之人身上的对圣言的理解;因为天使手里拿着的“小书卷”表示圣言,“把它吃光”表示探究,“它在口中是甜的,在肚子里是苦的”表示在字义上,它是令人快乐的,但在真理本身在其中的内义上,它并令人快乐。这一点从下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由于这些就是已经论述和尚待论述的事物,所以很明显,“他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表示在仍留在他们身上的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方面,对教会之人的探究。
要知道,随着教会之人从内在变得外在,对圣言的理解在教会逐渐消亡;随着教会之人远离仁爱,因而随着他背离信仰的生活,他从内在变得外在。当教会之人是这样时,诚然,他可能会以阅读圣言为快乐,但却不是以属于圣言内层意义的真理本身为快乐;因为正是信仰的生活本身,也就是仁爱,产生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并使它令人快乐。因此,字义上的圣言可能会被喜爱,但只因它能被用来确认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虚假,这就是字面上的圣言。其结果是,在教会结束的时候,几乎没有对真理的任何理解了。诚然,那时来自圣言的真理从嘴口里说出来,但却没有对真理的任何概念。我被允许在灵界的许多人身上测试,事实是否如此;结果发现,尽管只要从圣言说话,他们就说真理,但他们仍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因此,他们就像空虚的器皿、叮当作响的铃铛,只从诸如他们从记忆中提取出来的那些东西说话,根本不从对理解或意义的任何感知来说话。当人具有这种品质时,他就无法从内在拥有任何属天和属灵之物了,只有来自肉体和世界的属世之物,当属世之物与属天和属灵之物分离时,它就是地狱的。由此可见,在下文,给约翰吃了在口中甜如蜜,但使他肚子发苦的小书卷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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