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诠释启示录 #196

196.“他们要穿白

196.“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表示他们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所拥有的属灵生活。这从“行”、“白衣”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是指生活(参看AE 97节);“穿白衣”是指处于真理,因为在圣言中,白色和明亮论及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故这句话,即“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表示属灵生活,因为属灵生活就是真理的生活,也就是遵行真理,或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的生活;“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是指因为他们从主拥有属灵生活。任何人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接受,就在何等程度上配得;但他在何等程度上从自我,也就是他自己的东西或他的自我接受,就在何等程度上是不配得的。只有应用于生活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构成与人同在的属灵生活;当人视它们为自己生活的法则时,它们就被应用于生活,因为那时他在一切事上都仰望主,主便与他同在,赋予他聪明和智慧,以及对它们的情感和快乐。事实上,主与人一起在祂的真理里面,因为一切真理都从主发出,从主发出之物都是祂的,甚至就是祂自己;因此,主说:

我就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约翰福音: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同一福音书: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4, 9, 14)

主被称为“圣言”,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祂还被称为“光”,是因为神性真理就是天堂里的光;祂也被称为“生命”,是因为活着的一切都从那生命活着;这生命也是天使的聪明和智慧的源头,他们的生命就在于聪明和智慧。人若以为生命来自任何其它源头,而不是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在那里显为光),就大错特错了。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即“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生命就是人的光”。

在圣言中,白色论及真理,是因为神性真理是天堂之光,如刚才所述,白色和明亮来自天堂之光。这就是为何当主在彼得、雅各、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祂的脸如日头,衣裳如光(马太福音17:2);洁白放光(路加福音9:29);(衣裳)放光,极其洁白,像雪一样,地上没有能漂得这样白的(马可福音9:3);主坟墓旁的天使有洁白如雪的衣服(马太福音28:3);(衣服)放光(路加福音24:4);从殿中出来的七位天使向约翰显现,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启示录15:6);那些站在羔羊宝座面前的人穿着白袍(启示录6:11; 7:9, 13, 14; 19:8);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众军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4)。这也是为何亚伦的衣服是细麻的,他进幔子内施恩座前时,要穿上它们(利未记16:1-5, 32)。“细麻”也因其洁白而表示真理(《属天的奥秘》,7601, 9959节)。由于白色表示真理,而真理揭露人里面的邪恶和虚假,从而洁净他,所以诗篇上说:

看哪,你喜爱肾里的真理,你在隐密处使我认识智慧。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6, 7)

由于拿细耳人代表终端的神性真理,也就是世上字义的圣言方面的主,这圣言在犹太人中间被歪曲和败坏了,所以论到他们,耶利米哀歌上说: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他们的抛光是蓝宝石。但他们的面貌是黑的,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 8)

“拿细耳人”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6437节);“拿细耳人的头顶”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或文字上的圣言(AC 6437, 9407节)。属于拿细耳人的身份,并被称为“拿细耳人头顶”的“头发”是指终端的神性真理(AC 3301, 5247, 10044节);终端的神性真理拥有力量和能力(AC 9836节);因此,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中(AC 3301节)。

由此清楚可知,“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骨头的抛光是蓝宝石;但他们的面貌是黑的,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表示什么,因为白色和明亮表示在其光中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骨头因是人的终端,支撑他的整个身体,故对应于天堂的终端。人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参看《天堂与地狱》,87–102节);因此,“骨头”表示灵界的终端,也就是神性真理或圣言的终端(《属天的奥秘》,5560–5564, 8005节);“蓝宝石”表示因真理而透明之物(AC 9407节);“在街上无人认识”表示神性真理不再被看见,因为“街”表示教义的真理所在的地方(AC 23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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