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18.启1:4–6.约翰写信给亚细亚的七个教会:但愿恩典、平安归与你们,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和祂宝座眼前的七灵,并那忠信作见证的,从死里头生,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耶稣基督的。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又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
“约翰”表示教义方面的主(19节);“写信给七个教会”表示给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20节);“亚细亚的”表示那些处于聪明之光的人(21节);“但愿恩典、平安归与你们”表示真理和良善的快乐(22节);“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来自那从永恒到永恒就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的(23节);“和七灵”表示天堂里的神性(24节);“祂宝座眼前的”表示同在和提供(25节)。
“耶稣基督的”表示来自神性人身方面的主(26节);“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27节);“ 从死里头生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28节);“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表示教会里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29节);“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祂通过来自祂的真理而实现的重生(30节)。
“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示我们从祂而在祂的属灵和属天国度(31节);“归向神和祂的父”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32节);“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这些事物唯独来自祂,直到永远(33节);“阿们”表示神性确认(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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