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1038.“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对圣言圣物的统治。这从“女人”、“骑”和“朱红色的兽”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教会(对此,参看AE 555, 707, 721a,c, 730a节),在此是指巴比伦,巴比伦不是一个教会,而是摧毁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一种宗教说服。这个“女人”是指巴比伦,这一点从启17:5明显看出来。“骑”(即坐)是指拥有统治权,或统治(参看AE 1033节);“朱红色的兽”是指在其圣物方面的圣言,这个女人,也就是巴比伦,通过统治这些圣物而亵渎了它们。“朱红色的兽”表示在其圣物方面的圣言,巴比伦亵渎了这些圣物,这一点可从本章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它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启示录17:8–11)
后来又说:
那兽的十角就是十王,他们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把国给那兽。(启示录17:12, 16, 17)
从内义上的这些话清楚可知,“朱红色的兽”表示在其圣物方面的圣言。
“兽”之所以表示神性圣言,是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教会的许多圣物,如:显现为四只兽的基路伯(以西结书第1和10章);四只兽或四活物,它们也是基路伯,约翰看见它们坐在和站在宝座面前(启示录4:6–10; 5:6–12; 7:11; 14:3)。这些作为基路伯表示圣治和保护,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因此,它们也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因为这是一种保护(AE 277—278a, 717c节)。此外,被献祭的一切牲畜,如公牛、小母牛、公山羊、母山羊、小山羊、公绵羊、母绵羊、羔羊,都表示教会的圣物,这可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来(AE 279, 283, 362, 552, 650a,g, 781d, 817d,e节)。这就是为何人们因仁爱而被称为“绵羊”,甚至主自己因神性纯真而被称为“羔羊”,因神性能力而被称为“狮子”。提及这些事,是为了不让这一点显得很奇怪,即:“兽”在此表示圣言,但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在圣言中,“兽或牲畜”在一般意义上表示情感方面的属世层。这兽看起来是朱红色的,因为“朱红”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就是在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上的那种圣言真理,这就是它的神圣性的意思。被看到“坐在众水之上”(启17:1)和“多有财宝”(耶利米书51:13)的“淫妇”所表几乎相同。因为“众水”和“(许)多财宝”在那里表示圣言的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圣物,它们被玷污了(AE 1033节)。在解释下一节经文时,我们会看到“朱红色”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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