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诠释启示录 #1009

1009.“叫他们见

1009.“叫他们见他羞耻”表示因而处于污秽的爱。这从“羞耻”的含义清楚可知,“羞耻”是指污秽的爱。因为羞耻(阴部)是指裤子所遮盖的身体部位,就是因丑闻和通奸而被称为阴部的生殖器的区域。“赤身而行”是指这些的赤裸;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总体上天堂的爱,这是它们穿上衣服时的对应,因此,当它们没有穿上衣服,也就是赤裸时,它们对应于地狱的爱。因为“衣服”表示给予穿衣的真理,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肉体”表示爱之良善;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对此,可参看AE 1008节);哪里没有爱之良善,哪里就有邪恶或污秽的爱。由于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赤裸表示污秽的爱,或通奸的淫乱,所以当亚伦供职时,他就穿上亚麻布裤子,这裤子在他的肉体上(出埃及记28:42, 43; 39:28),“亚麻布裤子”表示进行遮盖的真理。

(关于第六诫续)

不是因通奸是罪并反对神,而是出于其它任何动机避免通奸的人仍是通奸者。例如,如果有人避免它们,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惩罚,害怕失去名声、从而失去尊敬,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里妻子的责骂,因而生活的不安宁,害怕被受到伤害的丈夫的仆人们惩戒;由于贫困或贪婪,由于要么因滥用,要么因年纪、性无能或疾病导致的虚弱;事实上,如果他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而不是考虑到神性律法而避免通奸,那么他内在仍是不贞洁的,是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它们不是罪,因而从内在说,它们是合法的;从而在灵里犯了通奸罪,尽管他在身体上没有犯;因此,死后,当他成为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并毫无羞耻地去通奸。

在灵界,我被恩准看到一些少女视淫行为罪恶,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还看到一些少女不视它们为罪恶,避免它们是因为由此导致的坏名声会使追求者离开。我看见后者在下降到下面的住所时,被一片乌云笼罩,而前者在上升到上面的住所时,被一束闪耀的光芒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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