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944.启22:7.“看哪,我必快来;凡遵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表示主肯定会降临,并将永生赐给那些遵守和实行现在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真理或诫命的人。“看哪,我必快来”表示主肯定会降临;“快”表示肯定(AR 4, 943节);“来”表示祂会降临,但不是以人,而是以圣言降临,祂将在圣言中向所有将属于其新教会的人显现;这就是祂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可参看AR 24, 642, 820节)。“凡遵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表示祂将永生赐给那些遵守并实行现在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真理或诫命的人;“有福的”表示接受永生的人(AR 639, 852节);“遵守”表示遵守并实行真理或诫命;“话”是指真理和诫命;“这书上预言”表示现在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预言”是指教义(AR 8, 133, 943节)。
凡认真思考的人都可以看出,意思不是说“遵守这书上预言之话”,所表示的是遵守,也就是保护并实行教义的真理或诫命,现在这些真理或诫命都在这本书中被打开和解释了。在尚未得到解释的启示录中,能遵守的事很少,因为在此之前,它们都是不被理解的预言。以下面不能被遵守的事为例:第6章关于从书卷中出来的马所记载的事;第7章关于十二支派的事;第8章和第9章关于吹号的七位天使的事;第10章关于约翰吃光小书卷的事;第11章关于被杀和复活的两个见证人的事;第12章关于妇人和龙的事;第13章和第14章关于两只兽的事;第15章和第16章关于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的事;第17章和第18章关于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妇人,并巴比伦的事;第19章关于白马和大筵席的事;第20章关于最后审判的事;第21章关于作为一座城的新耶路撒冷的事。由此明显可知,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那些遵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人有福了,因为这些话被封闭了,而是说那些遵守,也就是保护并实行教义真理或诫命的人有福了,这些真理或诫命包含在它们里面,现在被打开了;它们,即这些真理或诫命来自主,这一点可见于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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