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879.启21:2.“我约翰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表示在前教会结束时,主所建立的新教会,新教会将与新天堂联系在一起,并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神性真理。约翰在此之所以提到自己的名字,说“我约翰”,是因为他作为一名使徒,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因而表示生活的良善;因此,他比其他门徒更蒙爱,在晚餐时躺在主的怀里(约翰福音13:23; 21:20);现在所论述的这个教会也是如此。下文会看到,“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教会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被称为“城”,并被描述为城,因为“城”在灵义上表示教义(AR 194, 712节)。它因主和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圣,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它里面的神性真理来自主、源于圣言,这些神性真理被称为神圣(AR 173, 586, 666, 852节);它被称为“新”,是因为那坐宝座的说:“看哪,我使一切都变成新的”(启21:5);经上说它“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因为它是从主那里通过启21:1所论述的新基督天堂(AR 876节)降下来的;事实上,主通过天堂形成地上的教会,好叫它们可以行如一体,并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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