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781.“马,车,并人的身体和灵魂”表所有这些事物都取决于他们所没有的对圣言的理解,由此而来的教义,以及圣言字义的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利用圣言中的事物来统治天堂和世界,违背圣言的真正意义,因而歪曲并玷污了圣言。提及这些事物时用的是所有格,因为它们用来修饰之前的事物。“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参看298节)。“车”表示出于圣言的教义(437节);因此,“马车”所表相同。“人的身体和灵魂”表示圣言字义的良善与真理,这是因为它们与圣餐中的“身体和血”表示相同事物。圣餐中的“身体”表示主的神性良善,圣餐中的“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它们因表示这些,故也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主就是圣言。不过,此处经上说的是“灵魂”,以取代“血”。原因在于,灵魂同样表示真理(参看681节);还因为在圣言中,“血”被称为“灵魂”(soul,经上常译为性命)(创世记9:4, 5;利未记17:12-14;申命记12:23-25)。“人的灵魂”(经上或译人的性命,或人口)(以西结书27:13),以及“人的种”(但以理书2:43)所表相同。
在以赛亚书,“马”和“车”表示相同事物:
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或骑马,或坐车,坐马车,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这论及主的新教会,也就是耶路撒冷,涉及其中那些处于“马”、“车”和“马车”所表示的对圣言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人。由于那些属天主教的人歪曲并玷污圣言,用来统治天堂和世界,故所表示的是他们没有出于圣言的良善与真理,因而他们的教义中也没有良善与真理。对此,耶利米书上说:
巴比伦王吞灭我,压碎我,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鲸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物充满他的肚腹。(耶利米书51:34,35)
有剑临到巴比伦的马匹,她的车辆,临到她的宝物,它们就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她的众水,它们就必干涸;因为这是有雕刻偶像之地,他们夸耀可怕之物。(耶利米书 50: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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