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760.启18:4.“我又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那城出来,免得在她的罪上有分,受她所受的灾殃”表主对所有人的劝诫,无论在天主教的,还是不在天主教的,要谨防通过承认和情感而与它结合,免得自己的灵魂与其可憎之物发生联结,从而灭亡。“又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表示主对所有人的劝诫,无论在天主教的,还是不在天主教的,因为接下来经上说:“我的民要从那城出来”,也就是凡靠近主的人。这劝诫来自主,因为这声音是“从天上”来的。“免得在她的罪上有分”表示免得自己的灵魂与其可憎之物发生联结;还因为联结是通过承认和情感产生的,故也表示这一点。他们的“罪”之所以是可憎之物,是因为他们在前一章(17:4)就是如此被称呼的。“免得受她所受的灾”表示免得自己灭亡,因为“灾”表示邪恶与虚假,同时表示因他们的手段而灭亡。这些就由“灾”来表示,如前所述(657,673,676节等)。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类似的话论及巴比伦:
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巴比伦中间出去,各人拯救自己的灵魂,躲避耶和华忿怒的烈火,你们不要心惊胆怯,也不要风声惧怕。(耶利米书51:45-46)
你们要从巴比伦中逃奔,各救自己的性命(或灵魂),不要因她的罪孽被剪除。(耶利米书 51:6)
离开巴比伦吧,我们各人归回本地,因为她受的审判直达诸天,上到云霄。(耶利米书 51:9)
你们要从巴比伦出来,从迦勒底人中逃脱,用欢呼的声音宣告,将这事说给人听;你们要将这事宣扬到地极;说,耶和华救赎了。(以赛亚书 48:20,21;耶利米书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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