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揭秘启示录 #749

749.启17:17

749.启17:17.“因为神将遵行祂旨意、行一样的旨意、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表他们来自主的判断,他们当完全拒绝天主教并视之为可诅咒的,要在他们自己当中将它摧毁并根除;以及一致判断,他们当承认圣言,将教会建立在圣言上。由于“淫妇”表示天主教,“恨这淫妇的十角”表示新教,如前所述(746-748节);故明显可知,“遵行祂的旨意”表示他们已经判断并断定,他们当完全拒绝天主教,并视之为可诅咒的,要在他们自己当中将它摧毁并根除,如前所述(748节)。还明显可知,“行一样的旨意、把国给那兽”表示一致判断并断定,他们当承认圣言,将教会建立在圣言上。“兽”表示圣言,如前面各处所述(723节);“国”表示教会,以及对教会的管理,如下文所示。“神放在他们心里”表示他们的判断来自主。

“国”表示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惟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凡听见天国之道不留意的。(马太福音13:19)

这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路加福音9:62)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耶稣、施洗约翰和门徒传扬:

神的国近了。(马太福音3:2;4:17;10:7;路加福音10:11;16:16)

还传扬:

天国的福音。(马太福音4:23; 9:35; 24:14;路加福音8:1)

我若靠着神的手指赶鬼,就不用怀疑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此外还有许多其它地方论及“神的国”。这些经文中的也一样:

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声音,遵守我的约,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出埃及记19:5,6)

你这羊群的高塔,锡安女子的山冈哪,从前的国,就是耶路撒冷女子的国,必归与你。(弥迦书4:8)

以后圣徒必要得国,并坚固这国,世世无穷。(但以理书7:18, 22)

国度、权柄和全天下诸国的大权必赐给圣民;祂的国是永远的国,一切掌权的都必敬拜、顺从祂。(但以理书7:27)

必不败坏的国必赐给人子;各人民,各民族,各方言都敬拜祂。(但以理书7:1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国”之所以表示教会,是因为主的国既有天上,也在地上;祂在地上的国就是教会;存在于天上和地上,他在地上的王国是教会;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万王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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