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745.启17:15.“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各民族和各方言”表那些出于其各种教义和准则,以及各种教派和信条而属于天主教的人在教皇的统治之下,但却陷入被该宗教各种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约翰看见那淫妇所坐的“众水”就是本章第一节所提到的“众水”,那里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那里的“众水”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719节)。本节之所以说“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各民族和各方言”,是因为这些表示所有那些出于其各种教义和准则,以及各种教派和信条而在教皇的统治之下的人;因为“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人(483节);“群众”表示那些处于准则的人;“各民族”表示那些处于教派的人(483节);“各方言”表示那些处于信条的人(282,483节)。现在之所以说到这些事,是因为前面论到那些在天主教本身的人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17:8-11);后来论到尊贵的法兰西民族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17:12-14);故此处论到在教皇统治之下的其他人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本节之后,将论及新教(17:16,17);因而一切事都是照着适当次序来预言的。人们知道,教皇统治下的人处于各种教义、准则、教派和信条;因为这个宗教在不同国家并非以同样的方式被信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