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739.启17:11.“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并且归于沉沦”表如前面所解释的,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也是神性真理,但从平信徒和普通百姓那里被拿走,免得他们的领袖对它的亵渎和玷污显现出来,也免得他们因此退离。“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表示圣言,如前所述(17:8);“自己是第八位”,就是此处第八座山,表示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因为“七座山”表示圣言的各种神性良善(737节);因此,“兽自己是第八座”山表示它是神性良善本身。良善也以“第八”来表示;由于圣言的一切良善在他们当中遭到亵渎,故不是说他“自己”属那七座山,还由于刚才说他属七王,而七王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故并非所有神性真理都被玷污(737,738节)。从这几件事可以看出这些话里面所隐藏的奥秘。他“归于沉沦”表示圣言被弃绝(734节);圣言虽如此被弃绝,但仍被承认为神圣,只是从平信徒和普通百姓那里被拿走,免得他们的领袖亵渎其中的良善、玷污其中的真理,也免得平信徒因此退离,因此,这一切因是原因本身,故由“归于沉沦”来表示。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也是神性真理。这是因为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里面都有一个属天之义和一个属灵之义;神性良善在属天之义里面,神性真理在属灵之义里面;这些之所以都在圣言里面,是因为主就是圣言;这些事在出版于阿姆斯特丹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一书中都有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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