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469.启10:2.“他手里拿着小书卷,是展开的”表圣言中的这一教义要点: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羔羊从那坐宝座的那里所取并揭开七印的这个“书卷”(启示录5:1, 7; 6:1)表示圣言(参看256,259,295节等)。因此,天使,也就是主(465节)手中的“小书卷”在此无非表示圣言中的某种本质。这种本质就是圣言中的教义要点,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点从本章和下一章的所有细节的灵义,以及下一章(11:15-17)的属世之义明显看出来。
经上说这“小书卷”是“展开的”,因为该教义明显出现在圣言中,并且对凡阅读它并留意的人来说,也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现在所论述的主题,因为这是新教会的最为本质之处。原因在于,每个人的救赎都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正如序言中所说:“整个天堂和地上的整个教会,以及总体上一切宗教信仰都建立在对神的正确观念上;因为凭正确的神观才会有结合,凭结合才会有光、智慧和永恒的幸福。”
由于主是天地真神,所以凡不承认祂的,都不可进入天堂,因为天堂是祂的身体;而站在下面的人则被蛇,也就是恶灵咬,他们的咬伤无法治愈,除非像以色列人那样通过仰望“铜蛇”获得医治(民数记21:1-9);“铜蛇”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从约翰福音中的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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