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揭秘启示录 #450

450.“(骑马的)

450.“(骑马的)有火胸甲,与紫玛瑙并硫磺”表他们想象和幻想的论据源于地狱之爱和自我聪明,以及由此而来的欲望。“胸甲” 表示他们藉以为唯信而战的论据(436节);“火”表示属天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452,468,494节);“紫玛瑙”表示源于属灵之爱的聪明,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地狱之爱的聪明,也就是人自己的聪明,如下文所述;“硫磺”表示源自地狱之爱经由人自己的聪明而来的欲望(452节)。由此可知“火胸甲,与紫玛瑙并硫磺”表示这类事物。
经上之所以如此描述他们支持唯信的论据,是因为凡相信唯信称义,也就是说,唯独凭信而罪得赦免的人,从不思想悔改;一个不知悔改的人只会陷入罪中,而一切罪皆源自地狱之爱、人自己的聪明和由此而来的欲望,因而也从中获得其性质;陷入这些事物中的人,不仅通过它们行动,还通过它们说话、思考、意愿,因而通过它们推理和论证;事实上,这些才构成真正的人,因为它们是他真正的生命;不过,这是一个魔鬼人及其生命,也就是地狱的生命。仅仅为了自己和世界而过着道德生活的人并不知道这一点;原因在于,其内层是地狱的,而其外层则类似于那些过着基督徒生活之人的外层;然而,要让他们知道,每个人死后都逐渐进入他的内层,因为他成了一个灵,灵是内在人;然后,内层调整外层以适应自己,它们就变得相同;因此,到那时,他们在世时的道德生活就如同鱼鳞被刮去。而对那些视道德生活,同时视文明事物为神性,因它们属于对邻之爱的人来说,情形就截然不同了。
“紫(玛瑙)”表示源自对属灵之爱情感的聪明,因为这个颜色具有火的红和光的白;火表示爱,光表示聪明。这种聪明还以下面的事物来表示:
会幕的门帘和幔子的紫蓝色。(出埃及记26:31, 36; 27:16)
亚伦的以弗得。(出埃及记28:6,15)
起营时盖在约柜、桌子、灯台和祭坛上的蓝色毯子。(民数记4:6,7,9,11,12)
钉在他们衣服底边上的蓝细带子。(民数记15:38,39)
蓝色(hyacinth)。(以西结书27:7,24)
但在以西结书,源自地狱之爱情感的聪明也以“蓝紫色”来表示:
阿荷拉或撒玛利亚行淫,恋慕她的爱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穿着蓝紫色衣服,是骑在马上的马兵。(以西结书23:4-6)
以此来描述教会,该教会因通过自己的聪明来推理而歪曲了圣言的真理。在耶利米书:
他们全是顽梗愚昧;虚妄的教导不过是木头;有银子打成片,是从他施带来的,都是匠人的作品,银匠的手艺;又有蓝色紫色料的衣服,都是巧匠的作品。(耶利米书10:8-9)
此处“匠人的作品,银匠的手艺”表示他们全都凭自己的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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