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揭秘启示录 #42

42.启1:12.“

42.启1:12.“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示就对圣言真理的感知而言,当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转向主时,他们状态的反转。约翰说他听见身后有声音(启1:10),就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灯台。由此明显可知,他从身后听见声音,就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是从哪里发出的;显然,这里面有一个奥秘。这奥秘是:人在转向主,承认祂是天地之神之前,不能看见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是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位神就是主。因此,那些承认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的人主要仰望父,有些人仰望圣灵,但很少有人仰望主,即便仰望主,他们思想祂的人身,就如同思想一个凡人。当一个人这样做时,他绝不能在圣言中被光照,因为主就是圣言,圣言来自祂并关乎祂。因此,那些不唯独靠近主的人,看主及其圣言在他们身后,而不是在他们前头,或从身后看,而不是从前面看。这就是隐藏在这些话里的奥秘,即:“约翰听见在他后面有声音,就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和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因为约翰所听见的声音来自人子,也就是主。

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现在祂以明显的声音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主说,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启示录1:8)

此处: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1)

后来: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7; 2:8)

“声音”当来自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节)。“约翰”是指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教会之人(AR 5, 6节)。由此明显可知,“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这句话表示就对圣言真理的感知而言,当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转向主时,他们状态的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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