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380.启7:15.“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示他们在主面前,照着他们在祂的教会中从祂那里所得到的真理不断忠实地生活,主不断将良善赋予他们的真理。“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表示他们在主面前;“昼夜侍奉祂”表示他们照着他们从祂那里所得到的真理,也就是诫命,不断忠实地生活。“侍奉主”并非表示别的;“在祂殿中”表示在教会中(AR 191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示主不断将良善赋予他们从祂那里所得到的真理。“住在他们中间”就具有这种含义,这是因为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侍奉或服侍”论及真理。这个奥秘现在必须被揭开,即:主与教会的婚姻在于:主以爱之良善流入天使和世人,天使和世人在真理中接受祂或祂的爱之良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该婚姻就是教会本身,并在他们里面成为天堂。这就是主的流注和对祂的接受的性质;因此,主通过看天使和世人的前额来看他们,他们则通过眼睛来看主;因为前额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源于这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因结合而如此变成良善之真理。但主以真理流入天使和世人,不像以良善流入他们,因为它是间接从良善流入的,就像光从火中发出,被他们以理解力来接受,并且只有他们实行真理,这光才会被他们以意愿来接受。这就是在天上和地上的接受者中间的来自主的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揭开这个奥秘,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当如何理解“主不断将良善赋予他们的真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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