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13.“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来自主,主是永恒和无限,是耶和华。这是指主,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约翰听到人子的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1-13)
然后说:
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7)
还有接下来的经文(启示录1:8;22:12),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以赛亚书44:6;48:12)
那首先的和末后的,就是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
“耶和华”所指相同,因为耶和华之名表今在。那今在者,或为存在本身者,就是昔在和以后永在者,因为过去、未来在祂里面皆为当下。正因如此,祂没有时间,是永恒的,没有空间,是无限的。教会因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三位一体教义也承认这一点,其中有这些话: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然而,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这一位就是主,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书已有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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