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8

L58.只要将三位格

L58.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一个位格的三位一体,那么该信经的一切细节,如它口头上所陈述的那样,都是真实的。如果我们再将它转换一下,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如: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基督教信仰;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同一尊严;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非三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依基督真道,我等认一位内的三位,即神和主;依基督信仰,我等可谓一神和一主;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这三位一体无分大小,完全平等;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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