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44

L44.人若知道大卫

L44.人若知道大卫表示主,就能知道为何大卫在他的诗篇中写到他自己时,如此频繁地描写主;如这些话:

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诸天要称赞你的奇事,在圣者的会中,要称赞你的信实。当时,你在异象中晓谕你的圣民说,我已把救助加在那有能的一位身上,我高举那从民中所拣选的。我寻得我的仆人大卫,用我的圣膏膏祂。我的手必使祂坚立,我的膀臂也必使祂强壮。只是我的信实和我的怜悯要与祂同在,因我的名,祂的角必被高举。我要使祂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祂必向我呼叫,你是我的父,我的神,是拯救我的磐石。我也要立祂为我的长子,高过世上的列王。我与他立的约必要坚定。我也要使祂的种存到永远,使祂的宝座如天之日子。我一次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我决不向大卫说谎。祂的种要存到永远,祂的宝座在我面前如太阳。又如月亮永远坚立,如云中信实的见证。(诗篇89:3-5, 19-21, 24-29, 35-37; 45:1-17; 122:4, 5; 13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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