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809.有两座类似伦敦的大城市,绝大多数英国人死后都到那里去。我被允许看到其中一座,并徒步穿过它。该城市的中央,在伦敦商人聚会的地方就是他们所说的交易所,那是城市统治者居住的地方。该城中心区的上面是东方,下面是西方,右边是南方,左边是北方。东部地区的居民过着仁爱生活,其仁慈胜于其他人,这里有宏伟的宫殿;智者住在南部地区,也是一片辉煌;北部地区的居民比其他人更热爱言论和新闻自由;西部地区的居民则热衷于唯信称义。西部地区右侧有该城的出入口,生活邪恶者在此被遣送出去。教导唯信的西方传教士不敢从大道进入这座城市,只能通过窄巷,因为该城只接纳信仰仁爱者。我听他们抱怨西方传教士说,他们讲道时能言善辨,巧舌如簧,还不动声色地夹带听众不明白的唯信称义,致使他们不知道到底该不该行善。他们鼓吹信本质上就是善,并将这善与仁之善分开,声称仁之善是邀功的,因而不被神接受。东方和南方的居民听到这样的讲道后,纷纷离开教堂,后来这些传教士被剥夺了牧师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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