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727

727.众所周知,在

727.众所周知,在世间,邀请参加宴会和筵席是建立关系和联系的一种手段,因为东道主会设计促进和谐或友谊的活动;若邀请含有计划好的属灵目标,则更是如此。古教会和原始基督教会的宴会是仁爱的宴会,人们以此强化彼此的决心,坚持用诚实的心敬拜主。以色列人在会幕旁献祭的节日,无非象征全体一致敬拜耶和华。他们所吃的肉因为出自祭品,故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等等)。那么,将自己献为全世界的赎罪祭的主,其晚餐上逾越节的肉,以及饼和酒为何就不能算为圣?
  另外,经由圣餐建立与主的关系,可通过一个先祖传下来的数个家族之间的关系来说明;血缘关系以及一系列的亲属亲戚关系皆源自该先祖。他们全都从这一支派的建立者那里获得某种东西,但这种东西并非肉与血,而是源自肉与血的某种东西,即灵魂和他们借以联结的相似倾向。这种关系一般在面貌和举止上表现明显,他们因此被称为骨肉(如在创世记29:14; 37:27;撒母耳记下5:1; 19:12-13等等)。
  与主的联结也一样,主是所有信徒和受祝福之人的父。与祂的联结通过爱与信实现,这二者一起被称为骨肉。所以主说: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6:56)
  谁不明白,成就这一切的,并非饼和酒,而是饼所表示的爱之善和酒所表示的信之真,它们是主特有的,唯独由祂发出和赐予?此外,一切联结都是通过爱产生的,若缺乏信任,爱并非爱。人若认为饼就是肉,酒就是血,不能将思维提升到这信念以上,就会抓住它不放,但以这样的方式会导致认为,其中最神圣、并产生与主联结的东西就是被归给人、被人据为己有的东西,尽管它一直是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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