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636

636.尼西亚公会之

636.尼西亚公会之前的教会被称为使徒教会。它毫无疑问是一个分布广泛的教会,遍及全球三大洲,即亚洲、非洲与欧洲,因为君士坦丁大帝是一个基督徒,也是一个宗教狂热者,他统治的疆域不但覆盖后来分裂的欧洲众多王国,而且还延伸至欧洲以外的邻近国家。所以,如上所述,为了将阿里乌的可耻教义从他的帝国逐出去,他将亚非欧三大洲的主教召集到他位于小亚西亚尼西亚城的宫殿。这一切是按着主的天命进行的,因为若主的神性被否认,基督教会就会死亡,变得象写有“长眠于此”题字的坟墓。
  在这个时代之前的教会被称为使徒教会;其杰出作者被称为教父(the Fathers),其余的所有真正基督徒都是兄弟。该教会不承认三个神性身位,因此也不承认自永恒而生的神儿子,而只承认后来生的神儿子,这一点通过信经(该信经被其教会称为使徒信经)明显可知。该信经说:“我信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由此清楚可知,他们只承认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的神儿子,决不承认自永恒而生的神儿子。该信经和其它那两个一样,也被整个基督教会公认为真正的信经,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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