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495.来自主的一切自由都是自由本身,但来自地狱,并从那里被人接受的自由都是奴役。然而,在一个处于地狱自由的人看来,属灵自由必像奴役,因为两者是对立的。但所有处于属灵自由的人都不仅知道,还看到,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此,天使们憎恶它,就像憎恶尸体发出的恶臭,而地狱灵则把它当作芳香的气味来吸收。从主的圣言清楚可知,出于自由的敬拜是真正的敬拜,甘心乐意,或自愿的敬拜是主所喜悦的。因此,在诗篇,经上说:
我要甘心乐意献祭给神。(诗篇54:6)
又:
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要作亚伯拉罕之神的民。(诗篇47:9)
因此,以色列人中间有甘心祭;他们的神圣敬拜主要包括祭祀,由于神喜悦甘心乐意的东西,所以经上吩咐:
凡内心驱使他的,凡乐意的灵感动他的,都要带供物给耶和华,以作帐幕。(出埃及记35:5, 21, 29)
主说:
你们若住在我的话里面,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会使你们自由。所以,儿子若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1-3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