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476.从婴儿直到老年,每个人都会改变他在灵人界的位置或地方。还是个婴儿时,他被保持在朝北的东部;孩童时,随着他学习宗教的基础知识,他逐渐从北向南移动;青年时,随着他开始行使自己的想法,或出于自己的心智思考,他被带到南方。后来,当他自主判断,成为自己的主人时,随着他在诸如从内层与神和对邻之爱有关的那类事上成长,他仍向南前进,但朝东前进。然而,他若倾向于邪恶,并沉溺于其中,就会向西移动。因为灵界中的所有人都照着方位而有自己的住所;那些从主处于良善的人在东方,因为有主在中间的太阳就在这个方位;那些处于无知的人在北方;那些处于聪明的人在南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西方。人自己不是就其身体而言,仅就其灵而言,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这个间隔或中间区域;随着他的灵通过接近良善或邪恶而改变自己的状态,它被转移到这个或那个方位的位置或地方,并与住在那里的人联系在一起。但必须明白,主并没有把人转移到这个或那个地方,而是人以不同的方式转移自己。如果他选择良善,那么他就与主一起,或更确切地说,主与他一起,把他的灵转到东方。但如果人选择邪恶,那么他就与魔鬼一起,或更确切地说,魔鬼与他一起,把他的灵转到西方。必须注意的是,当此处提到天堂时,所指的,也是主,因为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当提到魔鬼时,所指的,也是地狱,因为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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