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456

XVIII.对神之爱

XVIII.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结合

456.众所周知,从西乃山上颁布的律法写在了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与神有关,另一块与人有关。它们在摩西手里是一块石版,右边所写的与神有关,左边所写的与人有关;因此,当如此呈现在人们眼前时,两边所写的就同时被看到,因而两边面对面,就像耶和华与摩西,并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一样,如经上(出埃及记33:11;申命记34:10)所记的。这样做是为了如此联结的两块石版可以代表神与人的结合,并人与神的相互结合。这就是为何写在它们上面的律法被称为约和证言,“约”表示结合,“证言”表示遵照约的条款的生活。如此联结的这两块石版体现了对神之爱与对邻之爱的结合。第一块石版包括了与对神之爱有关的一切事,这些事主要是,人要承认一位神,承认祂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要通过从神发出的神圣事物来敬拜祂。这块石版包括这些事,这一点从第五章对十诫的解释(TCR 291-308节)明显看出来。第二块石版包括了与对邻之爱有关的一切事,它的头五条诫命包括与被称为作为的行为有关的一切,后两条诫命则包括与意愿,因而与源头上的仁爱有关的一切;因为在后两条诫命中,经上说“不可贪恋”,当人不贪恋邻舍的东西时,他就会对邻舍心怀善意。十诫包含与对神之爱有关的一切,也包含与对邻之爱有关的一切,对此,可参看前文(TCR 329-331节);那里还说明,这两块石版在那些处于仁爱的人里面是结合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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