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436.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假如有人在屋里养了一只花豹和一只黑豹,喂养它们的人可以安全地与它们生活在一起;但没有人能拜访这个人,除非这些野兽被带走。当被邀请赴国王和王后的筵席时,谁不会在出席之前洗脸洗手?在获得纯金和纯银之前,谁不会先用火炼净矿物,把渣滓分离出去?在把麦子收到仓里之前,谁不会先将稗子和麦子分开?在生肉可以食用,并摆到桌子上之前,谁不会先将它烹饪煮熟?谁不会将园中树叶上的虫子打掉,免得叶子被吃掉,果实由此遭受损失?谁会爱上并试图娶一个浑身是病、长满痘痘和斑点的少女,无论她在脸上怎么化妆、穿多么漂亮的衣服,极力通过说好话和赞美而用爱的诱惑来打动人?人自己应当从邪恶中洁净自己,而不是在没有他参与合作的情况下等待主来洁净他(参看TCR 331节)。否则,他就像一个脸上和衣服上沾满烟灰或粪便的仆人,走到主人跟前,说:“主人啊,请洗净我。”他的主人岂不会回答他说:“你这愚蠢的仆人!你在说什么?看,这里有水、肥皂和手巾;难道你自己没有手、没有能力用它们吗?自己去洗!”因此,主神会说:“洁净的方法来自我;你意愿和实行的能力也来自我;因此,请把我的这些礼物和恩赐当成自己的来使用,你就会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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