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414.一个人的国家比一个社区更是一个邻舍,因为国家是由许多社区组成的;因此,对国家的爱是一种更广、更高的爱。此外,爱国家就是爱公众福祉。一个人的国家就是邻舍,因为国家就像父母;他生在这个国家,国家一直滋养着他,现在继续滋养着他,并一直保护着他,现在继续保护着他,使他免受伤害。人们应当出于对国家的爱,根据国家的需要而向它行善;其中一些需要是属世的,一些需要是属灵的。属世的需要涉及世俗的生活和秩序,属灵的需要涉及属灵的生活和秩序。每个人都必须爱自己的国家,不是像爱他自己一样,而是胜过他自己,这是一条铭刻在人类心中的律法;每个正直的人都赞同的普世格言由此而来,即:如果国家受到来自敌人或其它任何源头的毁灭威胁,为国家献身是高尚的,为保卫国家而流血对一个士兵来说是光荣的。说这句格言是为了强调,对国家的爱何等伟大。要知道,那些爱自己的国家,出于善意为它提供良好服务的人,死后则爱主的国,因为那时,主的国就是他们的国家;那些爱主国的人,就是爱主自己,因为主是祂国度全部中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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