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409

409.在主降世之前

409.在主降世之前,几乎没有人知道内在人是什么、仁爱是什么。这就是为何主如此频繁地教导兄弟之爱,即仁爱;这构成了旧约和新约之间的区别。在马太福音,祂教导说,要出于仁爱向敌人或仇敌行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咒诅你们的人祝福,善待恨你们的人,为那伤害和逼迫你们的人祷告;这样你们才可以作你们在天上的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3-45)

当彼得问祂,他当饶恕得罪他的人几次,到七次可不可以时,祂回答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 22)

我从天上听说,主饶恕每个人的罪,从不因罪惩罚任何人,甚至不算为有罪,因为祂是爱本身和良善本身;然而,罪不会因此被洗去,因为只有通过悔改才能洗去罪。既然主告诉彼得要饶恕到七十个七次,那么有什么事是主不会做的呢?或说主会在什么时候停止饶恕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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