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320.虚假和异端邪说的教导者,说服普通百姓相信这些东西是真理和正统,尽管他们也读圣言,能从中知晓何为假、何为真。还有人以谬论确证宗教的虚假,从而勾引人们。这些人好比骗子及其各种骗局。因为就属灵之义而言,这类骗局本质上就是偷窃。这种人好比造假者,他们造出假币,给它们镀金或涂上金色,把它们当真的转出去。还好比那些知道如何巧妙雕琢水晶,使其硬化,然后把它们当成钻石来卖的人。又好比那些将类人猿或猴子打扮成人样,在它们脸上蒙上面纱,让它们骑在马或骡子上,带着它们穿街过市,声称它们是名门望族的贵人之人。他们还好比那些以涂有各种颜色的假面具遮盖自然、鲜活的面容,从而隐藏其美丽的人;还好比那些展示好似金银制成的闪闪发光的透明石膏和云母,试图把它们当成出于珍贵矿脉之物来出售的人;又好比那些用戏剧表演引诱人们远离神圣敬拜,或把他们从教堂带向戏院的人。那些支持各种虚假,认为真理一文不值,或履行牧师之职仅仅为了名利之人,其实就是属灵的盗贼。他们好比那些携带钥匙的窃贼,想开哪家门都行。他们还好比眼光锐利的猎豹和老鹰,四处搜寻最肥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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