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39

Life39.良善热

Life39.良善热爱真理,这一点可以一个牧师、士兵、商人和工匠为例来说明。

一个牧师:如果他处于牧师职务的良善,这牧师职务在于关心灵魂的拯救,教导通往天堂的道路,引导他所教导的那些人,那么他就照着他出于对它的爱和强烈渴望处于这良善的程度而获取他可以教导并用来引导人的真理。然而,一个未处于牧师职务的良善,而是处于其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职务快乐,这快乐对他来说是唯一良善的牧师,也出于对它的爱和强烈渴望而照着构成其良善的快乐影响程度而大量获取这些真理。

一个士兵:如果他处于对服兵役的爱,并感觉到它的良善,无论这良善是保卫国家,还是追求声誉,那么他会出于并照着这良善而获取与它有关的知识;他若是一个指挥官,就会获取属于指挥官的聪明。这些知识就如同用来滋养并形成他的爱之快乐,也就是其良善的真理。

一个商人:他若出于对经商的爱而致力于经商,就会非常乐意获取作为手段进入并构成这爱的一切。这些也如同真理,而经商是他的良善。

一个工匠:他若热情投入自己的工作,并把它作为其生命的良善来热爱,就会购买工具,并通过诸如涉及他工作知识的那类事物而使自己技艺精湛,由此使他的工作成为他的良善。从这些例子明显可知,真理是手段,爱之良善通过这些手段存在,并成为某种实际的东西;所以,良善热爱真理是为了它可以存在。因此,在圣言中,“行真理”表示使良善存在。下面这些话就表示这一点:

行真理。(约翰福音3:21)

行主的话。(路加福音6:47)

遵守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4)

行祂的话。(马太福音7:24)

遵行神的圣言。(路加福音8:21)

遵守律例典章。(利未记18:5)

这也是“行善”和“结果子”的意思,因为“良善”和“果子”就是那开始存在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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