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属天的奥秘 #724

724.此处“七对”

724.此处“七对”也表示它们是神圣的,这在前面(716节)已经说明。但此处它们是神圣的真理,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们来自良善。若非来自良善,任何真理都绝无神圣可言。一个人能从圣言,因而从记忆中说出许多真理;但除非它们是爱或仁的产物,否则神圣决不会归于它们。然而,如果爱和仁在那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会真的承认和相信它们,并且是发自内心的。信也一样,论到它,许多人说唯信得救;信若不来自爱或仁,就决不是信。使信成为圣的,是爱与仁。主存在于爱与仁中,但不存在于分离之信中。人自己则在分离之信中,而人里面只有不洁之物。当信与爱分离时,他就出于内心的意图说话,而这意图是他自己的名声或利益。谁都能通过亲身经历认识到这一点。如,当他告诉某人说,他爱他,喜欢他胜过其他任何人,认为他是最好的人,等等,然而心里想的却完全不同时的情形。他只是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否认,有时甚至取笑这个人。信也是如此,我通过大量经历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有些人活在肉身时一直称颂主与信,并且口才了得,同时又表现得很虔诚,以至于令他们的听众大吃一惊。但他们并非发自内心如此行;在来世,他们就在那些最恨恶主并逼迫忠信者的人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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