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属天的奥秘 #7014

7014.“于是摩西

7014.“于是摩西就去,回到”表恢复以前的生活。这从“去”和“回到”或“回去”的含义,以及“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去”是指生活(参看4882, 5493, 5605节);“回到”或“回去”是指在他以前生活过的地方生活;“摩西”是指从神来的律法或真理方面的主(6771, 6827节)。当摩西在何烈山上与在火焰中显现的耶和华在一起时,他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但现在与他的岳父叶忒罗在一起,而叶忒罗是处于简单良善之真理的教会之良善,于是他代表从神来的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中,此处和别处在内义上描述的都是主在世时所经历的全部生命状态,祂如何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这些状态一个接一个出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当主是个小孩子时,祂就像一个小孩子,之后在聪明逐渐成长,并且不断将神性之爱灌输到这些聪明智慧中,直到最后祂的人身也变成神性之爱,也就是神性存在或耶和华。主因以这种方式相继,也就是在一个又一个的状态中披上神性,故首先将祂自己变成从神来的真理,之后变成神性真理,最后变成神性良善。这些就是此处和别处在圣言的内义上所描述的主荣耀的各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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