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2802.“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话;他说,我父啊;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表示在主里面进行、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之间基于爱的一个对话,或说表示一个对话,在这个对话中,出于对神性真理的爱说话的主向神性良善说话。这从“儿以撒”和“父亚伯拉罕”的含义,以及这些话所包含的情感清楚可知:“儿以撒”是指神性真理;“父亚伯拉罕”是指神性良善,稍后会论述两者;这些话所包含的情感来自这两边的爱。由此明显可知,这是主与祂父的对话。这些话还隐藏着更多超出人类心智所能感知到的奥秘,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动词“说”在本节出现了四次。当圣言开始一个新主题时,它通常会说“说”或“他说”(参看2061, 2238, 2260节)。这一点同样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本节中的这些话都是爱的话语;当这些话进入专注于至内在或至深意义的属天天使的意识时,他们会从这些话中为自己形成完全属天的观念,或说在自己脑海里形成最微妙的形像。因为属天天使出于圣言里面的情感为自己形成充满光的观念,而属灵天使则出于话语和事物的含义如此行(2157, 2275节)。因此,从包含四种截然不同的时期或阶段和爱之情感的这些话中,属天天使形成诸如决不会降至人类理解范畴,也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那类观念;这些观念以无法描述的丰富性和多样化在他们脑海中形成。由此可见圣言在内义上是何性质,甚至在它字面上看似简简单单的地方,如在本节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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