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9

SS89.由于圣言的

SS89.由于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显而易见,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一个细节都论述主,如我打算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所说明的。同样得到论述的教会也是主,因为主教导,教会成员在祂里面,祂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6:56; 14:20, 21; 15:5, 7)。

揭秘启示录 #150

150.“像我从我父

150.“像我从我父所领受的一样”表他们从主拥有这种权能,祂在世时通过祂里面的神性为自己获取制伏地狱的一切权能。主在世时通过允许加在祂身上的试探,直到试探的最终极限,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征服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9-36节),还可见于上文(67节)。由此明显可知,“从我父领受”就是从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领受,因为主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4:11),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以及“在我里面的父”(约翰福音14:1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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