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7

SS87.这同样适用

SS87.这同样适用于其它词,如凡提到“欢喜”的地方,也会提到“快乐”: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家被剪除了。(约珥书1:16)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25:10)

十月的禁食必变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求你使我们快乐,好叫我们终日都欢喜。(诗篇90:14–15)

你们要以耶路撒冷为快乐,以她为欢喜。(以赛亚书66:10)

以东的女儿哪,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求你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你必快乐,许多人因祂出世必欢喜。(路加福音1:14)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在这地方必听见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11)

还有其它经文。

经上之所以一起提到“欢喜”和“快乐”,是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或说“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事实上,欢喜属乎心,快乐属乎灵魂,或说欢喜属乎意愿,快乐属乎理解力。这些词也包含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这一点从经上的话明显看出来: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可参看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20; 路加福音5:34–35);教会是新妇(启示录21:2, 9; 22:17)。这就是为何施洗约翰论到耶稣说:

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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