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86.看似对同一件事的重复出现在圣言中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从提到“民族和人民或百姓”的经文可以看出来:
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有祸了。(以赛亚书1:4)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以赛亚书9:2–3)
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委任他攻击我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他。(以赛亚书11:10)
耶和华以无法治愈的灾殃击打百姓,在怒气中管辖列族。(以赛亚书14:6)
到那日,必有礼物奉给万军之耶和华,就是四散剃净的百姓,遭量度和践踏的民族。(以赛亚书18:7)
刚强的百姓必荣耀你,强暴民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耶和华必吞灭遮盖万民之物和遮蔽列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众民哪,你们要倾听。(以赛亚书34:1)
我已召你作百姓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任凭列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我的旗帜。(以赛亚书49:22)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5)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方之地而来;并有一大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诽谤,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所有百姓和民族都必侍奉祂。(但以理书7:14)
不要使列族用俗语攻击他们,在百姓当中说,他们的神在哪里呢?(约珥书2:17)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中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以为业。(西番雅书2:9)
必有许多百姓和众多民族要来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照亮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你用自己的血从各民、各族中把我们赎回来。(启示录5:9)
你必在许多人民、民族面前再说预言。(启示录10:11)
你立我作列族的元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事奉我。(诗篇18:43)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使众民的思念无有功效。(诗篇33:10)
你使我们在列族当中成为笑谈,在众民当中摇头。(诗篇44:14)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列族服在我们脚下。耶和华作王治理列族;万民中愿意的都聚集起来。(诗篇47:3, 8–9)
愿百姓称赞你。愿列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将按公正审判万民,将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4)
耶和华啊,求你用待你百姓的恩惠记念我,使我乐你列族之乐。(诗篇106:4–5)
还有其它地方。经上之所以一起提及“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是因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这就是为何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人民或百姓,而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民族。因为在属灵国度,所有人都处于真理,因而处于智慧;而在属天国度,所有人都处于良善,因而处于爱。
949.启22:12.“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表示主肯定会降临,祂自己照着各人对祂的信仰和遵行祂诫命的生活而对各人来说,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看哪,我必快来”表示祂肯定会降临,也就是来施行审判,建立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快”表示肯定(可参看AR 4, 943, 944, 947节)。“赏赐在我”表示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赏赐”是指天堂和永恒的幸福(可参看AR 526节)。下面会看到,那是主自己。“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表示照着他通过对主之信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所表示的,之所以是这些事,是因为善行或好行为表示内在中的仁和信,以及同时它们在外在中的结果;由于仁和信来自主,取决于与主的结合,所以很明显,所表示的是它们;因此,这一切也与前文一致。善行或好行为就是内在中的仁和信,以及同时它们在外在中的结果(可参看AR 641, 868, 871节)。
众所周知,仁和信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它们因来自主,所以取决于与主的结合,而与主的结合是通过对主之信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实现的。对主之信是指对祂会拯救的信心,那些直接靠近主,并避恶如罪的人就拥有这种信心;对其他人来说,这是无法给予的。我们说“赏赐在我”表示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是因为“赏赐”是被称为平安的内在幸福或八福和由此而来的外在喜乐。这些只来自主,凡来自主的,不仅来自祂,也是祂自己,因为主不能从祂自己那里发出任何事物,除非这事物是祂自己;事实上,对每个人来说,祂照着结合而全在,而结合取决于接受,接受取决于爱和智慧,或你若愿意,取决于仁和信,仁和信又取决于生活,生活则取决于对邪恶和虚假的憎恶,对邪恶和虚假的憎恶取决于对邪恶和虚假的认知或认识,然后取决于悔改,同时仰望主。
“赏赐”不仅来自主,也是主自己,这一点从圣言中说到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经文(可参看约翰福音14:20-24; 15:4-5等; 17:19, 21-22, 26,以及其它地方),和其它地方(可参看AR 883节),以及说到圣灵在他们里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圣灵就是主,因为圣灵是祂的神性同在。当我们求神住在人们里面,以教导并引领他们,赐他们传道的舌头、行善的身体,以及其它类似的事时,也是如此。事实上,主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两者不是在某个地方,而是在凡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接受的品质。不过,只有那些因接受来自主的天堂之光而处于智慧的人才能明白这个奥秘;因为在《圣治》和《圣爱与圣智》这两本书中所写的内容,就是为了这些人的益处,其中说明,主自己照着接受而在人里面,没有任何神性之物与祂分离。当天使们处于神性全在的观念时,他们就处于这种观念,我毫不怀疑一些基督徒也处于类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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