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86.看似对同一件事的重复出现在圣言中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从提到“民族和人民或百姓”的经文可以看出来:
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有祸了。(以赛亚书1:4)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以赛亚书9:2–3)
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委任他攻击我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他。(以赛亚书11:10)
耶和华以无法治愈的灾殃击打百姓,在怒气中管辖列族。(以赛亚书14:6)
到那日,必有礼物奉给万军之耶和华,就是四散剃净的百姓,遭量度和践踏的民族。(以赛亚书18:7)
刚强的百姓必荣耀你,强暴民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耶和华必吞灭遮盖万民之物和遮蔽列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众民哪,你们要倾听。(以赛亚书34:1)
我已召你作百姓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任凭列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我的旗帜。(以赛亚书49:22)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5)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方之地而来;并有一大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诽谤,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所有百姓和民族都必侍奉祂。(但以理书7:14)
不要使列族用俗语攻击他们,在百姓当中说,他们的神在哪里呢?(约珥书2:17)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中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以为业。(西番雅书2:9)
必有许多百姓和众多民族要来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照亮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你用自己的血从各民、各族中把我们赎回来。(启示录5:9)
你必在许多人民、民族面前再说预言。(启示录10:11)
你立我作列族的元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事奉我。(诗篇18:43)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使众民的思念无有功效。(诗篇33:10)
你使我们在列族当中成为笑谈,在众民当中摇头。(诗篇44:14)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列族服在我们脚下。耶和华作王治理列族;万民中愿意的都聚集起来。(诗篇47:3, 8–9)
愿百姓称赞你。愿列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将按公正审判万民,将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4)
耶和华啊,求你用待你百姓的恩惠记念我,使我乐你列族之乐。(诗篇106:4–5)
还有其它地方。经上之所以一起提及“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是因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这就是为何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人民或百姓,而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民族。因为在属灵国度,所有人都处于真理,因而处于智慧;而在属天国度,所有人都处于良善,因而处于爱。
886.启21:5.“坐宝座的说,看哪,我使一切都变成新的。祂又对我说,你要写下来;因这些话是真实的、可信的”表示主对那些即将进入灵人界,或自主在世上的时代起直到现在将要死去的人谈论最后的审判,并说了这些事:先前的天与先前的地,并先前的教会,以及其中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将灭亡;祂将要创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并一个将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他们可以确定地知道这一点,并记住它,因为主已经亲自证明了这一点。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经文,直到第八节经文(包括第八节)的内容是对那些即将从基督教界进入灵人界(这事死后即发生)的人说的,目的是防止他们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迷惑;因为如前所述,所有人死后都聚集在灵人界,在那里形成像自然界中那样的彼此间的联系或社交互动;在那里,他们与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在一起,而这些人不断燃烧着迷惑人的欲望,也被允许通过想象和虚幻的艺术为自己形成伪天堂,这些伪天堂也能使他们迷惑人。为防止这一点,主在这些经文中说了这些话,好叫他们确定地知道,这些天堂与他们的地都将灭亡,主会创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那时,那些不让自己被迷惑的人就会得救。然而,要知道,这些话是对自主的时代起,直到1757年施行最后审判的人说的,因为这些人能被迷惑;但在这事以后,这种情况就不可能了,因为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被分离并逐出了。
但我们现在开始解释。“坐宝座的”是指主(AR 808e节)。此处主之所以坐在宝座上说话,是因为祂说“看哪,我使一切都变成新的”,这句话表示祂即将施行最后的审判,然后创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并一个新教会,以及它们里面的每一个事物;“宝座”是指代表形式上的审判(可参看AR 229, 845, 865节);先前的天堂和先前的教会在最后审判之日灭亡了(AR 865, 877节)。“祂又对我说,你要写下来,因这些话是真实的、可信的”表示叫他们可以确定地知道并记住这一点,因为主已经亲自证明了这一点。主第二次用“说”这个词,表示叫他们可以确定地知道这一点;“写”表示记住,或叫他们可以记住(AR 639节);“因这些话是真实的、可信的”表示他们应当相信,因为主已经亲自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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