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86.看似对同一件事的重复出现在圣言中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从提到“民族和人民或百姓”的经文可以看出来:
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有祸了。(以赛亚书1:4)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以赛亚书9:2–3)
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委任他攻击我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他。(以赛亚书11:10)
耶和华以无法治愈的灾殃击打百姓,在怒气中管辖列族。(以赛亚书14:6)
到那日,必有礼物奉给万军之耶和华,就是四散剃净的百姓,遭量度和践踏的民族。(以赛亚书18:7)
刚强的百姓必荣耀你,强暴民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耶和华必吞灭遮盖万民之物和遮蔽列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众民哪,你们要倾听。(以赛亚书34:1)
我已召你作百姓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任凭列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我的旗帜。(以赛亚书49:22)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5)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方之地而来;并有一大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诽谤,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所有百姓和民族都必侍奉祂。(但以理书7:14)
不要使列族用俗语攻击他们,在百姓当中说,他们的神在哪里呢?(约珥书2:17)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中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以为业。(西番雅书2:9)
必有许多百姓和众多民族要来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照亮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你用自己的血从各民、各族中把我们赎回来。(启示录5:9)
你必在许多人民、民族面前再说预言。(启示录10:11)
你立我作列族的元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事奉我。(诗篇18:43)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使众民的思念无有功效。(诗篇33:10)
你使我们在列族当中成为笑谈,在众民当中摇头。(诗篇44:14)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列族服在我们脚下。耶和华作王治理列族;万民中愿意的都聚集起来。(诗篇47:3, 8–9)
愿百姓称赞你。愿列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将按公正审判万民,将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4)
耶和华啊,求你用待你百姓的恩惠记念我,使我乐你列族之乐。(诗篇106:4–5)
还有其它地方。经上之所以一起提及“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是因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这就是为何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人民或百姓,而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民族。因为在属灵国度,所有人都处于真理,因而处于智慧;而在属天国度,所有人都处于良善,因而处于爱。
281.记事五:
主恩准我同时在灵界和自然界,是为了我能与天使交谈,就像与世人交谈一样,从而让我了解那些死后进入这个迄今未知的世界之人所经历的状态。我与所有的亲朋好友交谈过,还与一些君王和贵族交谈过,更别提那些学者了,他们都迎来自己的命运,我一直在这样做,到如今已持续了27年。因此,我能通过活生生的经历描述人死后所经历的状态,既包括那些生活良善之人的,也包括那些生活邪恶之人的。我在此仅讲述那些从圣言确信虚假教义之人、尤其那些赞成唯信称义之人的状态。他们依次经历如下状态:
(1)他们死后在灵里复活(一般发生在心跳停止后的第三天),觉得自己所拥有的身体与在世时的如此相似,以致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不在以前的世界。但这身体不是物质的,而是实质的,虽然他们感觉是物质的,其实它并不是。
(2)几天之后,他们发现自己所在的世界有各种已建立的社群。这个世界被称为灵人界(world of spirits),位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灵人界的所有社群尽管不计其数,但都照着其属世情感是良善还是邪恶而以奇妙的秩序被排列。那些照着良善的属世情感被排列的社群与天堂相联,而那些照着邪恶情感被排列的社群则与地狱相联。
(3)新来的灵人,也就是属灵人,被引导并转到各种或良善或邪恶的社群,接受测试,以查看他是否对各种良善与真理作出反应,或是否对邪恶与虚假作出反应,并且以哪种方式作出反应。
(4)若对各种良善与真理作出反应,他就被带离邪恶的社群,然后被带入良善的社群。他会造访各种良善社群,直到来到一个与他自己的属世情感相一致的社群。他便在那里享受与那情感相对应的良善,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他脱去属世情感、披上属灵情感为止,然后他就被提入天堂。这就是那些在世时过着仁爱生活,因而也过着信仰生活之人的情况,也就是说,他们信主并避恶如罪。
(5)那些运用逻辑论证,尤其运用圣言来确信虚假观念,因而过着纯属世的生活,也就是邪恶生活之人则不然。因为邪恶与虚假观念相伴,并紧紧粘附在它们上面。由于这些人对各种良善与真理没有反应,只对邪恶与虚假有反应,所以他们被带离良善的社群,然后被带入邪恶的社群。他们造访各种邪恶社群,直到他们来到一个与其爱欲相一致的社群。
(6)然而,因为他们在世时曾表面上伪装出良善的情感,尽管他们内在只有邪恶的情感或情欲,所以他们被轮番保持在(良善的)外在。那些在世时曾带领过团体的人,则根据他们在世时所担任的职务而在灵界的各处被委任管理社群,或管理整个社群,或管理社群的一部分。但由于他们并不热爱真理或正义,不够明智,甚至不知道何为真理与正义,故几天之后他们就被解雇了。我看见这种人从一个社群转到另一个社群,在每个社群都被委以管理职务,但每次都很快被解雇。
(7)频繁的解雇令其中一些人感到烦乱,不再有这样的愿望;还有一些人因害怕丧失自己的好名声而不敢再去谋职。于是他们离开那里坐下来,看上去很悲伤。后来,他们被带走了,来到一个有棚屋的旷野。他们进入这些棚屋,被分派了一些工作,并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而得食物。如果什么也不干,他们就会饥饿,得不到食物。所以,他们的需求迫使他们工作。那里的食物和我们世上的很相似,但来自属灵的源头,都是按照所做的有用工作而由主从天上被赋予的。懒人因没有用处而什么也得不到。
(8)一段时间后,他们厌倦了工作,于是便离开棚屋。他们若曾经是牧师,就会渴望建造。立时就有一堆成形的石头、砖、梁、木板,以及成堆的芦苇和蒲草、粘土、石灰、柏油出现。一看到这些东西,建造的激情就在他们心中点燃。于是,他们开始建房子,一会儿取石头,一会儿取木板,一会儿取芦苇,一会儿取泥土,并将这一个摞到另一个顶上,毫无秩序。但在他们眼里,一切都显得井井有条。他们白天所建的,到了晚上就塌了。第二天,他们收集瓦砾上掉下来的碎片,又开始建造。这一过程不断反复,直到他们厌倦建造。这一切的发生是由于对应,因为他们从圣言堆积经文,想要证明其信仰的虚假观念,而他们的虚假无法建造任何其它类型的教会。
(9)他们对此厌烦后,就离开了,独自坐着,什么也不做。由于如我所说过的,懒人从天上得不到任何食物,所以他们开始感到饥饿。于是,他们只能思想如何得到一些食物缓解饥饿。当他们处于这种境地时,有人来到他们这里,他们便向这些人乞讨。但这些人说:“你们为何坐在这里无所事事呢?跟我们回家,我们会给你们工作去做,并给你们吃的。”于是他们高兴地起身跟这些人回家,在那里每个人都被分派工作,并按工作得到食物的酬劳。但是,凡确信信仰的虚假观念之人都无法做有善用的工作,只能做有恶用的工作,他们无法忠实做工,而是不情不愿地欺诈做工。因此,他们会中止工作,只想着结识其他人,聊天、闲逛、睡觉。他们的主人就不再劝他们工作,他们因没有用处而被打发离开。
(10)他们被打发离开后,眼睛就被打开了。于是他们看见一条路通向某个洞穴。他们到了洞穴后,门就开了。他们便进去打听有没有吃的。当被告知有吃的时,他们就请求留在那里。得到允许后,他们被收留了,他们身后的门也关闭了。这时,洞穴的监工来对他们说:“你们不能再出去了。看看你们的同伴,他们全都在工作,并照他们的工作量从天上得吃的。我告诉你们这些,是叫你们知道这里的情况。”他们的同伴也说:“我们的监工知道我们每个人适合什么样的工作,他每天分配我们适当的工作任务。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你们就能得到吃的,否则,既没有吃的,也没有穿的。如果有人伤害另一个人,他就会被扔到洞穴的一个角落里,躺在一张地狱尘埃制成的床上,在那里备受折磨,直到监工看到他有了一些悔改的迹象,他才得到释放,被命令做工。”
(11)每个人还会被告知,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后,他可以闲逛、聊天、晚睡。他会被带进洞穴的更深处,那里有妓女。每个人都被允许为自己从中挑选一个,称其为自己的女人,但严禁滥交,否则会受到严厉惩罚。地狱就是由这类洞穴组成的,这些洞穴无非是永恒的劳工房。我蒙允许进入其中一些洞穴,四下观看,好叫我了解这些事实。那里的所有人似乎都很卑微,也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在世时是谁,曾经有什么样的地位。不过,与我同在的天使对我说:“这人在世时是个仆人,那人是士兵,这个是将军,那个是牧师;这个人出身高贵,那个人是个富翁。然而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了,只知道自己现在是奴隶,是地位一样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内在相似,尽管表面上不一样。在灵界,正是内在秉性把人们聚集起来。”
(12)地狱总体上无非由这类洞穴和劳工房组成,不过,撒旦所在的洞穴不同于魔鬼所在的洞穴。那些处于虚假,并由此处于邪恶的人被称为撒旦,那些处于邪恶,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则被称为魔鬼。在天堂之光下,撒旦看上去青紫如死尸,其中一些黑如木乃伊。在天堂之光下,魔鬼则看上去又黑又狰狞,其中一些黑如煤烟。他们全都有畸形可怕的面孔和身体。然而,在他们自己类似燃煤所发出的光中,他们看上去不像怪物,而像人。这是迁就他们,好叫他们能彼此往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