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553.“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表示当进行推理时,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有智慧,并且获胜了。这从“头”和“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智慧和聪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金冠冕”是指胜利的奖赏(对此,参看AE 358节)。仿佛金的“冠冕”表示胜利的奖赏,因为在古代,当君王与敌人交战时,除了当时属于君王的各种标志外,他们头上还戴着金冠冕。原因在于,君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而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争战;因此,这奖赏由“金冠冕”来代表,智慧和聪明本身由戴着冠冕的头来代表。这就是为何殉道者拥有冠冕,他们凭神性真理与来自地狱、源于邪恶的虚假争战,并最终成为胜利者,因为他们甚至战斗到死,他们不怕死。由此可见,“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表示那些系感官人的人因他们所处的虚假说服,觉得自己似乎有智慧,并且获胜了。
由于经上描述了蝗虫,即描述了它们的头、脸、有胸甲的胸、尾巴、头发和牙齿,所以重要的是要知道,它们的头和其余的东西表示什么。在圣言中,“头”表示智慧和聪明,因为它们居于头部;但当论述的是那些因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而没有处于任何智慧和聪明的人时,“头”表示愚蠢和疯狂,因为虚假和邪恶在其中并由此而来。然而,此处论述的是那些感官化,并处于虚假说服的人,故准确地说,“头”表示愚蠢和疯狂,因为这些人视虚假为真理,视邪恶为良善,他们总是出于谬误看到他们所看到的。因此,论到这些人,经上说“它们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以及接下来的其它话,这一切都是源于他们幻想的表象,所以经上说“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这说明这些表象不是真实的,而是虚妄的,或说是假象。事实上,存在于天堂里的一切表象都是真实的,因为它们是对应。属于天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层当映入他们的眼帘时,就会披上诸如出现在天堂里的那类形式;它们被称为表象,是因为它们是可见的,说它们是对应和真实的,是因为它们源于创造。但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说服之人所在的一些地狱里的表象则不然;荒诞不经的异象就源于这些说服,其中没有内在真实的东西;因此,如果来自天堂之光的一缕光线照进来,它们也就消失了。此处关于“蝗虫”所描述的这些表象就具有这种性质。关于灵界的表象,无论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0–176节)和前面的解释(AE 369, 395a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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