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5

SS85.从圣言来说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2

L2.此处的圣言尤表

(一)整部圣经论述主;主是圣言

L2.此处的圣言尤表通过摩西、众先知和福音书的作者们所彰显的那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天使的一切智慧和世人的一切属灵聪明皆源于这真理。在世人当中的这部圣言也在天上的天使当中,但它在世人当中是属世的,在天上则是属灵的。此外,圣言因是神性真理,故也是神性发出;这神性发出不仅来自主,而且就是主自己。由于这圣言就是主自己,故可推知,圣言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唯独指着祂来写的。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没有一件事不是要么是关于主的,要么在反面意义上是反对主的。

迄今为止,没有人看到事实就是如此;然而,每个人都能看到这一点,只要他在阅读的时候意识到这一点,并思想它,进一步知道圣言不仅包含一个属世意义,还包含一个属灵意义;并且就这层属灵意义而言,人名和地名都表示主的某种事物,因而表示来自祂的天堂和教会的某种事物,或反面意义上的某种事物。由于圣言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论述主,并且圣言因是神性真理而为主,所以明显可知为何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又为何说“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光”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这就是为何如今凡在阅读圣言时单单靠近主,并向祂祷告的人都在圣言里面得到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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